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的定義 近三年申報情況
2020年 通過2020項
2021年 通過1538項
2022年 通過3988項
主要目的:
一、遴選一批創新能力突出、技術先進、質量可靠、市場前景好的產品;
二、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,或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首創替代進口的產品。
申報條件一
凡在廣東省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生產的產品及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規定的范圍。
1、廣東省內注冊
2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——不繳企業所得稅的不能申報
3、符合領域或目錄——找不到相應范圍則不認可
申報條件二
申報產品須為近五年研發、近三年銷售的產品。
- 研發并銷售:處于研發階段不行、未有銷售不行
- 國家授權檢測部門的認定*有資質出具報告的第三方、檢測院、檢測所、檢測公司等。
申報條件三
申報產品創新性強,擁有Ι類知識產權,產權歸屬明晰。
- 擁有Ι類知識產權,發明專利、植物新品種、國家新藥等——產權明晰、沒爭議
- 發揮核心支持作用——不相關或未起支撐作用不予認可
申報條件四
產品屬國家產業政策支持方向,生產過程符合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。
申報條件五
每家企業申報產品數量不超過3項。
評價指標
廣東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評選主要從技術水平、知識產權、市場影響力、環保情況、產品獲得榮譽等五項指標進行評價。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,滿分為100分。根據申報情況擇優評選
1.營銷情況
2.市場占有率
申報名優高新技術產品的好處以及部分地區補貼力度
1、榮譽升級,高新技術產品中的“高精尖”;
2、獎勵補助:某些市、區給予企業1萬-5萬元/個補貼;
3、稅收優惠;
4、高企認定和專精特新認定的重要成果材料;
5、品牌影響,國內先進起步,廣東省(大灣區)產品名片;
6、企業影響,創新性強,質量可靠,市場前景好。